(一)支持产业领域:
产生贷款、融资租赁、发债等债权融资成本及股权融资行为、在北京四板市场文化创意板获准挂牌的文化企业。
(二)支持条件:
1.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并持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文化产业研发、生产、服务、管理的企业;
2.实际纳税地点在北京市内;
3.符合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8)》标准;
4.非上市文化企业;
5.在规定的周期内企业获得过贷款、融资租赁、发债融资资金。